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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冊會計師考試《經濟法》微學習筆記:代理與代表的區(qū)別

來源:網友投稿 時間:2020-01-04

注冊會計師考試《經濟法》微學習筆記:代理與代表的區(qū)別   

 ?。?)代表人與被代表的主體之間是同一個民事主體;代理人與被代理人是兩個民事主體間的關系,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。

 ?。?)代表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就是被代表的主體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,因此不存在效力歸屬問題;代理人從事的法律行為不是被代理人的法律行為,只是其效力歸屬于被代理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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